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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中国足球联盟为何难产?足协神秘方案或抹平分歧_职业

时间:2020-04-15 07:01:00 来源:

深度-中国足球联盟为何难产?足协神秘方案或抹平分歧_职业

日前,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投资人张力向媒体透露,去年12家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名要求尽快成立职业联盟,但随后筹备工作陷入停滞状态。富力“发难”之后,中国足协今天在其官网发布《中国足协关于推进职业联赛理事会相关工作的说明》进行了回应。 中国足协在其公告中称:“2019年底以来,中国足协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的具体要求,对原有方案做了必要的调整和充实。新的方案得到了广泛共识,目前按照程序正在推进中。” 只是,目前仍不知道这份在今天足协公告中所谓的“新方案”是否被各俱乐部所了解、讨论和认可。

2017:因分歧严重被迫搁置

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得到审议和通过。其中,第十四条明确提及:“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合理构建中超、中甲、中乙联赛体系。中国足球协会从基本政策制度、俱乐部准入审查、纪律和仲裁、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对理事会进行监管,派代表到理事会任职。理事会派代表到中国足球协会任职,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2016年5月,中国足协成立“职业联盟筹备组”。当时,江苏苏宁总经理刘军成为筹备组组长。不过,因为筹备组此后与中国足协之间就职业联盟的定位存在比较多分歧,成立事宜一直搁置。直到该年11月,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强烈要求下,中国足协定下了在2017年2月成立职业联盟的计划,现任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当时担任上海上港俱乐部董事长)、富力足球俱乐部老板张力等俱乐部成为筹备组的核心成员。

2017年中国足协武汉会议

进入2017年后,联盟筹备工作进入冲刺阶段。2017年1月初,筹备工作组会议在上海举行,筹备工作组由陈戌源和张力一起担任组长。紧接着在1月中旬的武汉会议上,中国足协抛出了一份自己草拟的《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章程(草案)》,向中超中甲俱乐部代表征集意见。这份中国足协版的联盟章程显然不符合大多数俱乐部投资人的预想,更和当时职业联盟筹备组所设计版本的章程存在比较大的分歧。

无奈之下,原定2017年第一季度就要亮相的职业联盟被迫再次搁置。

2019:只闻雷声不见雨点

直到2018年底,中国足协在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上表示要推动职业联盟在2019年挂牌成立。当时中国足协领导表态,对职业联盟将尽可能地放权。中国足协享有职业联赛的所有权、监督权。职业联盟享有职业联赛的管理权、经营权和利益分配权。

在国务院深改小组的督促下,中国足协于2019年重启职业联盟的窗口。该年6月,职业联盟筹备组再度成立,广州富力、大连一方、山东鲁能、河南建业4家中超俱乐部进入筹备组,形成精干工作组。广州富力俱乐部老板张力出任筹备组组长。之后包括恒大、富力、国安等12家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名要求加快成立职业联盟一事,甚至已经达成共识,把一年总营收的10%分配给中国足协。

陈戌源当选中国足协主席本被中超投资人看做职业联盟的春天

2019年8月,陈戌源当选为新一届中国足协主席,“加快组建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中国职业足球联盟”也被写入新一届足协领导班子的报告中。中超投资人当时对联盟的成立信心十足,毕竟陈戌源从一开始就是筹备组的核心成员,秘书长刘奕也一直负责为筹备组起草相关的文件,他们对联盟的来龙去脉最清楚不过了。

到10月,中国足协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介绍职业联盟筹备情况。秘书长刘奕在会上宣布,筹备中的职业联盟将在当年11月底完成所有审批流程,预计将于年底正式挂牌成立,争取2020年的中超联赛由职业联盟主导。当时,筹备组是把“职业联盟”注册为:中国职业足球联盟有限责任公司,甚至已经开始招人搭建公司的一些部门。联盟筹备组和中超公司也已经产生实际的工作交集。

未料想到2019年底,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对中国足协报批的职业联盟方案不予通过。有关部门认为,应一切严格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的要求,不能直接以一家公司的形式来运作联赛,必须以“职业联赛理事会”为顶层组织,而且要在中国足协主导下推进。

如此一来,原来职业联盟筹备组的团队就此被架空,中国足协和中超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重新主导了职业联盟的组建方案。据悉,“新方案”在今年春节后已经提交了上级部门,而且在3月份之前已经得到批复。

只是,中国足协未公布“新方案”具体内容,“新方案”推进程度也未得到披露。此外,各中超俱乐部是否了解“新方案”且“达成共识”,目前也不得而知。(按:中国足协最近喜欢在官方公告中采用“达成共识”一词,上次是4月9日就限薪讨论一事,大部分俱乐部对足协的具体规定并不知情。)

分歧点:“联赛所有权”与“联盟独立性”

其实,从2004年中超元年的“G7革命”以来,关于职业联赛的主导权归属问题,一直存在各种争议。

2004年的中超G7联盟

过去4年,“职业联盟”筹备一事涉及蔡振华、杜兆才、陈戌源三任中国足协一把手,但始终无法落地。中国足协和俱乐部投资人代表之间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权”与“人”两方面。

这些分歧中最突出的就是联赛的所有权。中国足协始终强调:“本联盟承认中国足协是职业联赛的初始所有者”。俱乐部投资人代表则认为,如足协对职业联赛拥有所有权,联盟将无法独立自主地运营联赛。

由“联赛所有权”分歧延伸而出的是“联盟主体独立性”分歧。中国足协强调其对联盟的绝对控制,设置了中国足协对联盟的授权范围,明确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为联盟会员处罚申诉的唯一机构。 俱乐部方面则认为职业联盟应独立自主,且是与中国足协平级的独立组织,双方绝对不是从属关系。俱乐部投资人代表强调联盟为独立的社团法人,独立自主运营联赛,中国足协只是对联盟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这也完全符合《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第十四条中的具体规定。

而在联盟的组织架构方面,双方一个明显分歧在于是否设立监事会。另一个分歧是足协人员在职业联盟的任职问题。此外,双方在主席和秘书长的提名及其独立性、联盟注册地、联盟成员大会表决机制、是否将中乙俱乐部纳入联盟等等问题上,均出现过分歧。

如今,双方所有的分歧或许都将被中国足协神秘的一纸“新方案”所抹平。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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