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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人寻衅滋事 陕西足球队三名教练被判刑_孟国强

时间:2021-03-04 12:01:00 来源:

酒后打人寻衅滋事 陕西足球队三名教练被判刑_孟国强

近日有关“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将无缘新赛季中甲”的网络流言成为不少球迷关注的焦点,按照西安当地媒体的说法,经营方面的困难的确存在,俱乐部也正在积极谋划解决。与此同时,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期登出的一则有关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预备队三名助理教练员的刑事判决书也让关心陕西足球的人又揪了一把心。

根据编号为(2021)陕0729刑初1号的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身份为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教练的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三人去年7月25日酒后到留坝县留侯镇营盘村XX酒吧消费娱乐,期间与酒吧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争吵中被告人孟国强手持椅子、便携式台灯、啤酒瓶砸向罗某甲,被告人王万鹏冲入吧台推开服务员赵某某,用拳头对罗某甲进行殴打,之后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又在酒吧吧台口用拳头对前来劝阻的酒吧服务员刘某某进行殴打,后双方被劝阻离开酒吧。被告人孟国强因寻找手机再次返回酒吧与服务员发生争吵,罗某甲走向前,孟国强端起小圆桌砸向罗某甲之后跑出酒吧,罗某甲、郭某甲、刘某某等人最后追至营盘驿站门口,在营盘驿站门口刘轶冰、孟国强、王万鹏与郭某甲、刘某某、罗某甲等人再次发生厮打,厮打中郭某甲面部和手掌部受伤,罗某甲、赵某某多处软组织损伤,后双方被劝阻停止厮打”。

根据判决书显示,当时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U23队共计36人,正在营盘国际足球训练基地进行夏季训练。7月25日下午,包括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预备队助理教练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三人在内的数名教练同其他球队工作人员共十余人到基地附近农家乐吃饭,为同事送行;其间喝了一箱自带的勇闯天涯、又要了三箱乐堡啤酒,每箱12瓶。之后,部分教练转场酒吧,因为点歌被工作人员以“太晚扰民”为由拒绝,双方发生冲突。

经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名受害人分别被评定为轻伤二级和轻微伤;另外两人所受损伤不构成轻微伤。经留坝县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结论:酒吧被损坏物品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市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141.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轻微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在量刑时根据各自参与程度予以考虑。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三辩护人的上述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均认罪、悔罪,通过社区矫正部门进行社会调查,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万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孟国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三、被告人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三人缓刑考验期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应该说,三名被告人在球员生涯都取得过一定的成绩,其中有人还有随队中超夺冠的经历,在为同事送行时大家饮酒助兴也并非不能理解,但酒后滋事越过了法律红线就无法得到原谅了。无论是教练员、运动员还是球队工作人员,在集训过程中都应控制好自己,好酒贪杯绝对要不得。与此同时,俱乐部在建设过程中也应该出台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令其行之有效,以免相关人员因小失大,耽误了大好前程。

(搜狐体育 温斯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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